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南部的一个自治区,其行政区划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截至2023年10月,广西辖有14个地级市,包括41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48个县、12个自治县,总计11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1. 地级市分布
广西的14个地级市分别是: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和崇左市。这些城市在地理分布上涵盖了广西的平原、丘陵和沿海地区,具有多样的经济和文化特色。
2. 县级行政区划
在县级行政区划中,广西包括41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48个县和12个自治县。其中,自治县的数量显示了广西作为民族自治区的特点,这些自治县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体现了国家对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落实。
3. 人口与地理特点
广西的土地总面积为23.76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7000平方千米,是一个沿海与内陆结合的自治区。截至2024年,全区常住人口为501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万人。广西的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为其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提供了多样化的条件。
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行政区划体现了其作为中国民族自治区的独特性,既包含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的多样分布,又注重民族自治区域的保护和发展。这种行政区划不仅为广西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持,也展现了国家对民族政策的重视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