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是实权部门,其核心权力体现在行政管理权、监督执法权、政策制定权三大领域,直接管辖医疗资源调配、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机构监管等关键事务,且法律明确赋予其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的权限。
-
行政管理权覆盖全领域
市卫健委统筹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主导公立医院改革,审批医疗机构设立,并管理医师执业资格。例如,其可直接干预医疗纠纷处理、传染病防控规划实施,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 -
监督执法权刚性化
依据公开数据,市级卫健委平均拥有75项行政处罚权和6项行政强制权,可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罚款、吊销执照,并对饮用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实施强制监管。 -
政策制定影响民生
作为地方政府组成部门,市卫健委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法规,制定医药价格建议,并主导医保、养老等跨部门协作政策。例如,其提出的“医养结合”措施直接推动地方养老服务体系改革。
提示:公众可通过政务平台查询卫健委权责清单,了解其具体职能边界与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