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申报期限因疫情影响多次调整,主要政策包括:2月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4月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5月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湖北省等特殊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
具体政策分述
2月申报期限:
- 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5日顺延至2月28日。
-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的纳税人,可申请延期申报。
4月申报期限:
- 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从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 湖北省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具体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明确。
5月申报期限:
- 为统筹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全国范围内将5月申报期限从原定日期延长至5月22日。
总结与提示
2020年申报期限的调整旨在减轻纳税人因疫情带来的办税压力,便利企业复工复产。若因特殊原因仍无法按期申报,建议及时联系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确保合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