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考加分政策根据考生类型和就读区域分为以下四类,具体规则如下:
一、常规加分(分值20分、10分、5分)
-
烈士子女 :加20分
-
退役军人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20分
-
自主就业:加10分
-
-
港澳台及归侨考生 :自2024年起调整为加5分
二、民族地区加分(分值20分、10分、5分)
-
三州十七县两区少数民族考生
-
部属/外省高校:本一批次加20分,其他批次加50分(艺体类加35分)
-
省属高校:本一批次加25分,其他批次加50分(艺体类加35分)
-
攀枝花市东、西区:本一批次加10分,其他批次加25分(艺体类加20分)
-
-
汉族考生 :对应分值较少数民族低5分
三、加分资格条件
- 三统一 :考生需在实施区域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学籍与就读中学一致。不符合条件者无法加分。
四、特殊说明
-
加分上限 :符合多项条件的考生仅能选择最高分值一项加分。
-
政策调整 :2025年起,攀枝花市东、西区考生在部委属/外省高校录取时取消民族地区加分。
注意 :具体加分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建议考生提前咨询户籍地或目标院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