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补贴对象错位、标准偏低、执行偏差等问题,导致政策效果未达预期。 核心矛盾包括:实际种粮大户被排除在补贴范围外、补贴金额多年未调整难以抵消农资上涨成本、普惠制发放弱化耕地保护激励作用,以及基层统计误差引发的公平性争议。
当前补贴政策以承包权为依据,但流转土地的实际种粮大户(如家庭农场、合作社)常被排除在外,形成“应补未补”的漏洞。例如,部分区域计税面积外种植粮食的耕地无法享受补贴,而承包户即使撂荒或改种经济作物仍能领取资金,背离“谁种粮谁受益”的初衷。
补贴标准长期停滞(如某省一季作物105元/亩、双季稻175元/亩),与农资价格涨幅严重脱节。农民反映补贴仅占种粮成本的极小比例,既无法弥补生产成本,也难以激励地力保护投入,政策红利被通胀“蚕食”。
政策执行中,基层因技术手段不足或维稳考量,统计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存在偏差。计税面积与确权面积差异、流转耕地权属复杂等问题,导致补贴发放依据失真,甚至引发“拆大户”规避补贴上限的乱象。
补贴资金多被视作“收入补贴”,而非地力保护专项投入。缺乏考核机制下,农民沿用传统耕作方式,秸秆焚烧、化肥滥用等现象未有效遏制,“养地”与“补贴”未形成良性循环。
为提升政策效能,需推动补贴对象从“承包权”转向“实际种植行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匹配成本变化,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面积核验。将补贴与生态耕作技术(如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挂钩,才能真正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