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作人员在职称申报时,工作岗位应严格按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填写,常见岗位包括农艺师、畜牧师、水产工程师等,需与申报专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致,避免填写行政职务或笼统表述。以下是具体填写要点:
-
与申报专业匹配
申报种植类职称填"农艺师"或细分岗位(如土壤肥料师、植保员);畜牧类填"畜牧师""饲料检验师";农机类填"农业机械工程师"等。例如:申报高级农艺师,岗位应写"农艺师"而非"农场管理员"。 -
参照单位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人员需对照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名称(如"专技岗十级-农艺师");企业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填写,如"农产品质量检测员""农业技术推广员"。 -
避免常见错误
- 不填行政职务:如"科长""主任"等非技术岗位名称
- 不写笼统表述:如"农业工作者""技术人员",需具体到专业方向
- 兼职人员注明主岗:如"农艺师(兼农业项目管理)"
-
特殊情况处理
跨专业岗位填写主岗+辅岗(例:"畜牧师/兽医");基层服务人员可加注服务类型,如"乡村农技特派员(农艺师)"。
填写时需确保岗位名称与继续教育、业绩成果材料相匹配,若单位无明确岗位设置,建议提前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职称办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