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扣费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具体操作因地区略有差异:
一、扣款顺序原则
-
优先使用本人账户
扣款时首先从使用人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中扣除,余额不足再依次使用共济人账户,最后由现金支付。
-
无个人账户时直接扣共济人账户
若使用人无个人医保账户,则直接从共济人账户扣款。
-
可调整扣款顺序
部分地区(如新疆)支持通过线上平台调整扣款优先级,例如先扣共济人账户再扣使用人账户。
二、扣款时间规则
-
固定时间扣款 :多数地区每月15日自动扣款,如上海、新疆等。
-
灵活操作 :部分城市(如石家庄)允许在结算时即时扫码扣款,无需固定时间。
三、费用覆盖范围
-
医保缴费
可用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需通过指定渠道(如“随申办市民云”APP)操作。
-
医疗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自动启动家庭共济功能,先使用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共济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
药店购药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支付药品费用。
四、注意事项
-
需满足条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需在职且已开通家庭共济功能。
-
政策差异 :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