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根据纳税人是否有工作单位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申报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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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若纳税人有工作单位,需通过单位进行申报。单位会在每月工资中预扣预缴相关税款,无需个人额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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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若纳税人无工作单位,则需在每年 3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办理汇总清缴申报。
二、操作步骤(以APP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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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 点击「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选择「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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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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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基本信息后,点击「添加子女」→ 填写子女姓名、身份证号、教育阶段(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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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扣除比例: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除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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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报方式
根据就业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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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单位 :勾选「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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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作单位 :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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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并确认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记录两条子女教育信息。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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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年 12000元 (每月1000元),可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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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个子女,需为每个子女分别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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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填写需与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保持一致。
通过以上方式,纳税人可规范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确保依法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