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补缴政策明确:用人单位可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欠费,但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且一次性补缴超3年需法律文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可补缴,特殊群体(如知青、国企退休职工等)例外。补缴可通过线上“全程网办”或线下柜台办理,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用人单位补缴需满足以下条件: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由单位向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原始材料。若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必须提交法院、劳动监察等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线上补缴最多可追溯6个月,线下补缴最长35个月,但需注意滞纳金从欠缴次月1日起累计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严格限制,仅允许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申请,且不可跨年度补缴。特殊群体如1961-1982年下乡知青、2011年前退休的国企职工等,可申请一次性补缴,需提供调令、职称证明等材料。
补缴流程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单位可通过济南市社保官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直接申报,生成《补缴申请表》后在线缴费;线下需携带材料至经办机构柜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
提醒:社保补缴政策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前提,个人切勿轻信“一次性补缴”谣言。建议用人单位及时核查缴费记录,避免滞纳金累积;灵活就业人员应确保年度内按时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