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社保差额补缴规定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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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2024年1-10月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且缴费基数低于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如深圳4492元、甘肃4317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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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
所属期为2024年1月至12月,需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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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通过代收银行柜面选档缴费,或线上渠道(如电子税务局)操作。
二、企业职工补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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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因企业原因导致社保断缴或漏缴的职工,补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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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
包含本金和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部分地区可能减免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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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流程
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操作,通过电子税务局、小程序或单位客户端完成补缴。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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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缴费基数标准不同(如深圳4492元、甘肃4317元),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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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补缴 :企业或个人可自愿放弃补缴,但需承担后果(如影响待遇享受)。
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经办人员,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