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若服役5年,可按每服役一年每月10元的标准领取补助,总计每年600元。
补助政策要点
- 适用对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计算规则:实际服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服役5年2个月的按6年计算。
- 发放时间:补助自满60周岁的当年起开始发放。
- 申领条件:需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且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转为非农户籍。
补助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材料。
- 申请地点: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政策调整背景
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例如,从2023年8月1日起,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已有所提高。
温馨提示
若您符合条件,请尽快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具体申请事宜,确保及时享受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