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超速、违法信号等
关于交通安全违法一次记三分的情形,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载客汽车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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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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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二、违反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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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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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三、高速公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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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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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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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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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规定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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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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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行。
四、其他常见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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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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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未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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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五、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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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营运客车(非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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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管理办法》,一次记3分的违法行为通常属于危险驾驶或严重超载,一般仅处罚款或记分,未达6分不会扣留驾驶证。若累计分值满6分,则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