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补缴费用计算的核心公式为:补缴金额=补缴基数×缴费比例×保值系数,其中补缴基数需根据工资凭证或当地社平工资确定,个人与单位按比例分担。 具体计算时需结合补缴年限、缴费工资基数及历年政策差异,部分地区可能涉及滞纳金或分期缴费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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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确定
以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基础,乘以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社平工资与补缴年度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比值(保值系数)。例如:某年补缴基数=(为当年工资基数,为办理时上年社平工资,为补缴年度上年社平工资)。 -
缴费比例差异
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通常为28%(单位20%+个人8%),但1992年至今个人比例从2%逐步升至8%,需按补缴年度对应比例分段计算。例如:1994年个人缴费比例为5%,2003年后为8%。 -
费用分担规则
因企业原因漏缴的,个人仅承担本人缴费比例部分(如8%),差额由单位全额补缴;个人窗口缴费者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补缴总额=,个人部分=,单位部分=。 -
特殊情形处理
- 滞纳金:部分地区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需单独计算。
- 一次性补缴:未满15年者退休时可一次性补缴,按办理时最低缴费标准核定,不享受政府补贴。
提示:实际计算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凭证等材料至社保局审核,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并优先选择官方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