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奖学金的成绩要求如下:
一、成绩排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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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0%优先 :申请者需在专业或年级排名中进入前20%(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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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0%可申请 :若未进入前20%,但达到前40%的学生,仍可申请,但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其他成绩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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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及格科目 :所有核心课程均需通过,且无补考、重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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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成绩达标 :蒙授文理科学生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319.5分,小语种不低于45分(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补充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等综合素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