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主要涉及以下12个省份(含自治区、兵团及部分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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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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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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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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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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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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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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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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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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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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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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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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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含恩施州)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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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2023-2024年官方文件明确提及的12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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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湖南湘西州、吉林延边州等县市也包含在内,但通常以省为单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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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特殊行政单位,与上述省份并列。
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如共青团中央或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