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流程主要包括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和教育部批复五个关键环节,重点考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全程需公示确保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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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异)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初步审核材料真实性,确保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 -
班级民主评议
申请者需在班级内陈述个人情况,全班同学参与民主评议,结合日常表现和材料真实性推荐候选人。评议结果需公开透明,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
学院初审与公示
学院评定小组审核班级推荐名单,重点核查成绩排名、贫困生库资格及综合表现。初审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
学校终审与上报
学校学生处汇总各学院名单,复核材料并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最终名单提交省级教育部门,由教育部于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布结果。 -
综合评定标准
评审优先考虑贫困生库中综测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兼顾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等表现。竞争激烈,需提前准备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
整个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通知,按时提交材料并参与各环节,以提高获奖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