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统一标准
自2022年4月1日起,全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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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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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25年
该规定适用于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职工。
二、过渡安排
未达标的地区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过渡,确保2026年起统一执行新标准。
三、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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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年限的参保人员,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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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补缴后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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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按月缴费至达标,期间按在职人员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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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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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 :仅要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无累计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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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累计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养老保险视同年限),具体认定参照相关政策。
五、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无固定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