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交通常是不可以的,但存在特殊情况,部分地区政策允许分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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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社保和医保是捆绑缴纳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社会保险就包含了医保,所以正常单位职工社保和医保是一起缴纳的,分开由两个单位交通常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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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而言,部分地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社会保险,有可能实现医保和社保在不同情况或不同主体下有一定灵活度,但并非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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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医保分开交存在诸多问题。从社保待遇看,养老金金额与缴费年限、基数及当地平均工资有关,医保报销比例和政策各地有别,分开交可能导致待遇受影响;社保转移方面,跨地区转移流程复杂、时间长,还会影响连续性和权益保障;社保服务上,若参保地和缴费地不在一省,办理业务会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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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地有允许分开缴纳的政策,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规定操作。但这种情况较少,大多数地方还是遵循社保和医保统一缴纳的原则。
医保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交多数情况不被允许,只有少数地区有特殊政策时可分开缴纳,参保时要依据当地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