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保补缴可通过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两种方式办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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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男性30年、女性25年)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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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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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与比例 :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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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去向 :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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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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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身份证、退休证明等材料至医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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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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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起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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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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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较高,建议提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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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允许选择按月缴费至达标,但待遇可能低于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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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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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退休时缴费年限已达标,但选择延迟退休继续缴费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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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以退休前一年社平工资为基数,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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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 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但退休后可能低于一次性补缴后的待遇。
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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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较低,但待遇有限,适合经济困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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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若单位欠费,可要求其补缴。
总结 :经济条件宽裕且希望快速享受医保待遇者建议选择一次性补缴;若需稳定保障且预算有限,可考虑继续缴费或政府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