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身份证更名流程如下,具体分为申请、审核、办理三个阶段:
一、申请条件
-
年龄要求
-
18周岁以上:本人申请
-
18周岁以下:由父母、收养人申请
-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名)
-
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张近期一寸照片
-
-
补充材料
-
单位/学校/社区证明(如单位职工、在校学生、村/居委会证明)
-
更名理由说明(如重名、名字不雅等)
-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审核。
-
部门审批
- 派出所初审后,上报分县/区公安局户政科,再由主管局长审批。
-
信息变更
- 审批通过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登记,重新打印户口簿并办理新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
公告与面试 :部分地区需在报纸公告或接受面试确认身份。
-
特殊群体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更名。
-
档案更新 :更名后需在档案中注明“曾用名”。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