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财务造假事件主要得罪了以下几类群体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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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股民)
因财务造假导致公司股价暴跌,累计损失超50亿元。13万散户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部分因投机炒作进一步加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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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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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民生银行等对东方集团关联企业**余额达95.99亿元,招商银行、龙江银行等也涉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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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公司因债务违约被申请破产重整,债权人如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公司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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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连续三年出具虚假财报“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可能面临***重罚,包括没收收入、高额罚款及暂停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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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与法律追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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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东方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包括张宏伟、孙明涛等)实施公开谴责、终身禁入等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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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如姜建平、张锐等)吊销金融许可证,并实施终身或5年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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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人及合作伙伴
因违规担保、债务违约等问题,合作伙伴(如锦州港、联合能源等上市公司)及债权人遭受连锁反应,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
总结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事件涉及多方面利益受损方,包括投资者、金融机构、审计机构、监管部门及债权人,最终导致公司退市危机与责任人法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