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补录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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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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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梯度 :下一志愿分数线比前一志愿提高5分。
二、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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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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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普通高中:仅限东莞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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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普通高中:限东莞户籍或通过随迁子女资格认定的外市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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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 初中成绩需达到520分或以上(部分年份要求5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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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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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会考科目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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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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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状态
- 常规录取阶段未被录取且未按时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与补录。
三、补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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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 在常规录取结束后,考生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填报最多3个志愿,按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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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与注册
- 补录结果于7月24日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注册,逾期视为放弃。
四、费用说明
- 公办补录按正取生标准收费,民办补录按民办生B线标准收费。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年市中招办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