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财政厅发布的通知,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截止时间因地区而异,主要调整如下:
一、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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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截止时间
原定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后延长至 2025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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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试运行期间信息采集量激增导致调整,适用于湖北省所有会计人员。
二、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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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截止时间
原定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后延长至 2025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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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同样受全国统一平台试运行影响,适用于天津市会计人员。
三、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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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截止时间
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学习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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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要求
需完成60学分(含30学分公需课程)。
四、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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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学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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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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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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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政策独立,需以本省财政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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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截止时间的影响 :若超过当地规定截止时间,需关注是否提供补学机会或影响后续职业资格认证。
建议会计人员及时登录所在省份财政厅官网(如湖北:会计处)查询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