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传销模式(以连锁经营为名的传销活动)是由中国从国外引进的,但具体细节存在争议。以下是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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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背景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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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争议
引进费用存在不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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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料称花费约7亿至1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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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说法称仅为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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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传销组织甚至夸大至6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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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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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存疑 :高权威性信息指出,传销人员关于“国家领导人引进”的说法缺乏证据,实际是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就业问题引进的国外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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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本质 :该模式本质为传销,与连锁经营无本质区别,最终在1998年被明确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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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发展
引进后因合同期限长(50年),为维持与外国企业的合作,部分传销公司以“直销”名义继续运营,但实际仍属非法。
结论 :1998年传销模式确实是从国外引进的,但具体细节(如费用、领导层参与)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且该模式本质为传销,最终被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