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规定及低龄团员处理政策,低龄团员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年龄认定与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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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标准
低龄入团指1994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入团且年龄不满13周岁的团员,需在年满13周岁当天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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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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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前未满13周岁入团的团员需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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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未满14周岁入团的团员需按规范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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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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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审核与信息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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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或团支部提交《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经团支部评议、基层团委审核、县级及以上团组织审批后,入团时间从年满14周岁当月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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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系统录入的团员,需由县级团组织补录信息至“智慧团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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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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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可修改入团时间为年满14周岁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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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录入系统的团员需由上级团组织管理员规范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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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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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未按规定年龄入团的团组织及负责人将面临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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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 :未满14周岁团员可参加少年团、学校社团等适合年龄的活动。
建议低龄团员及时与团组织沟通,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审核流程,确保资格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