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最新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核心执业范围
全科医师执业范围以全科医学专业为核心,涵盖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健康管理。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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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诊疗 :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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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管理、疾病预防筛查、重点人群保健(老人、儿童、残疾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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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与康复 :院前急救、家庭病床服务、医疗康复及精神卫生服务。
二、限制与禁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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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超范围执业 :不得开展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高风险诊疗,也不得跨类别从事口腔科等专科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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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限制 :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新增执业范围需严格审批,一般仅允许加注1个相关专业。
三、新增执业范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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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师专属 :通过全科转岗培训的临床/中医类别医师,可申请加注全科医学、儿科、精神卫生等专业,且基层医疗机构新增范围优先考虑全科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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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培训要求 :新增范围需提供目标专业的硕士学历或2年专科培训证明(由三级医院或省级机构出具)。
四、特殊群体政策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在岗后取得执业资格,可注册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无需重复培训。
以上规定确保全科医师在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的避免医疗风险,保障基层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