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考试工作年限证明需通过合规单位(如社区居委会、民政局、福利院等)开具,并加盖公章。关键流程包括下载官方证明表、填写真实工作经历、逐级审核盖章,部分地区适用“告知承诺制”可免纸质证明,但需确保信息真实。重点注意:企业普通岗位经验通常无效,需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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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单位范围
合规单位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养老院、福利院、妇联、共青团等公共服务机构。若在企业从事心理咨询、公益服务等岗位,需明确工作性质与社工相关。高校志愿服务社团、医院社工部等也可作为证明单位。 -
证明表获取与填写
从考试公告附件下载《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工作限证明表》,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及详细工作简历(时间、岗位、职责)。需确保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虚假内容可能导致资格审查失败。 -
盖章与审核流程
- 社区/村委会:先由单位盖章,再提交镇民政办或街道办审核,最终由县/区民政局、市民政局逐级盖章。
- 福利院等独立机构:直接由单位盖章后提交上级民政部门审核。
- 告知承诺制:选择此方式的考生无需提交纸质证明,但需在线签署承诺书,后期抽查发现不实则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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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计算规则
全日制学历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年限,非全日制可累计。例如:2015年从事社工至2025年报考,年限为10年。跨单位工作需分别开具证明并累加年限。
提示:提前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确认细则,偏远地区可能简化流程。保留盖章证明扫描件备用,避免重复申请耽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