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及地方政策,可补录的项目业绩主要包括以下两类,需满足相关时间、范围及流程要求:
一、可补录的项目业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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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市政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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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住宅、商业、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项目,需在省级平台无重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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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范围:2018年7月15日及以前核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手续的施工许可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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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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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及装饰装修、消防、幕墙等专业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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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工程(如公路、桥梁维护)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补录,且需包含路线编号、养护类别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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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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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全国统一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部分省份(如福建、四川)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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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完整性 :需包含立项、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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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仅补录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取得竣工验收或备案的项目。
三、补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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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申报 :通过住建部门或建设单位指定的平台(如福建省住建政务服务系统)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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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示 :信息在省级平台公示后,自动推送至住建部“四库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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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审核 :除特定领域(如养护工程)外,无需属地住建部门审核。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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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项目 :需一次性填报完整,不可分阶段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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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公路、水利等专业工程不纳入“四库一平台”,在对应主管部门单独备案。
建议企业及时关注住建部及地方住建局通知,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