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主要涵盖驾驶员资质、工作纪律、车辆维护、安全保障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驾驶员资质与聘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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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需持有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且车辆需通过审验。新驾驶员需通过岗前培训(含安全法规、驾驶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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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与解聘
需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合同,离职时需完成车辆交接并结清相关费用。企业对转借、伪造证件等行为严格禁止。
二、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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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40小时,防止疲劳驾驶。长途运输需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休息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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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与调班
连续驾驶400公里以上需间隔2小时休息,夜间驾驶禁止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因车辆故障需提前20分钟报修并调班。
三、车辆维护与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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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护
驾驶员需定期检查车辆(如机油、轮胎),发现隐患及时报修,确保灯光、制动等系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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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
车辆需随车携带证件,保持整洁卫生,严禁病车上路。企业通过GPS等技术监控驾驶行为,防止超速、疲劳驾驶。
四、安全操作与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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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规范
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行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如制动、转向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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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约束
服从调度安排,不得擅自调线或甩客。夜间驾驶需额外休息,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五、安全教育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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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
每年至少参加1次安全教育,内容涵盖交通法规、事故案例分析等,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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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安全表现与薪酬、晋升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倒查。
注 :以上规定综合了多来源信息,优先参考了2023年后发布的权威文件(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100条常识)。实际执行中需结合企业具体制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