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人不能是复核人员,这是财务内控的核心原则之一。职责分离是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关键,制单与复核必须由不同人员执行,以确保财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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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单与复核的职能冲突
制单人负责根据原始凭证填写记账信息,而复核人需独立检查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同一人兼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将失去内部监督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要求记账、审批、经办等职责必须分离。 -
例外情况的有限性
极少数小微企业因人手不足可能允许临时兼任,但需通过事后独立审查(如老板抽查)或系统校验弥补风险。即便如此,合规性仍存争议,且不适用于涉及资金安全的关键流程。 -
技术手段的辅助作用
现代财务系统可通过权限隔离强制实现职责分离,例如设置制单与复核的独立操作角色,并保留操作日志供审计追踪。
总结:制单与复核分离是财务安全的底线。企业应优先通过岗位设计或技术工具满足这一要求,而非妥协于短期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