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后的流程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复核申请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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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需载明请求、理由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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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决定 :上级交警部门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通知各方当事人。
二、复核审查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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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重点审核事故事实、证据、责任划分及程序合法性,包括因果关系和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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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期限 :受理后的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结论分为支持原认定、撤销原认定或部分撤销。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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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 :当事人要求或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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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终止 :复核期间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则终止复核程序。
四、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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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 :若复核结论撤销原认定,原办案单位需在10日内重新调查并制作新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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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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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调解(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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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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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效与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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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申请时效为3日,超过期限无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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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或调解成功后,复核程序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