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复核流程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时,依法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重新审查的法定程序,其核心在于 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30日内完成审查、仅限一次复核机会 ,且需提供完整证据链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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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时限
当事人需在收到事故认定书 3个工作日内 (不含节假日)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则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原件、复核申请书(载明理由及证据)、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如委托代办)。海南等地试点 线上复核 ,支持通过邮箱提交材料压缩包,简化流程。 -
审查内容与结论
复核部门重点审查 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以书面为主,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听证。结论分为两类: 维持原认定 或 责令原单位重新调查 ,后者需在10日内(无需检验鉴定)或检验鉴定后5日内重新出具认定书。 -
注意事项与后续行动
- 证据关键性 :视频、证人证言等补充证据需在申请时一并提交,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 复核期间不影响 车辆维修、调解或诉讼程序启动。
- 对复核结论仍有异议的, 仅能通过民事诉讼 请求法院审查认定书效力。
提示 :复核是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但需严格遵循时限与证据要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 “互联网+政务”渠道 (如海南交警邮箱)高效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超期导致**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