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报考驾驶证三年内未完成考试的情况处理如下:
一、核心结论
三年内未完成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二、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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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与作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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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从科目一合格之日起计算,需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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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通过的科目成绩自动作废,需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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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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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仅科目一未通过,可无时间限制继续考试,但整体有效期仍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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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年未完成考试,需重新报名且可能面临更严格处罚(如视为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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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考试流程
- 需到车管所或驾校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依次参加考试,已通过科目需重新学习。
建议 :若短期内可完成考试,建议先复习已学内容;若需长期等待,可关注车管所公告了解换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