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教育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培训机构设立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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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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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需具有法人资格;个人需具备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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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负责人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3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大专以上学历、65周岁以下,且通过公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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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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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民办非学历机构需10万元以上,技能类机构建议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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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教学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含教学、办公用房),且需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租赁期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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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资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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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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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备至少2名专职教师,所有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学历达标(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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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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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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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建立完善的党团、行政、教学、财务等机构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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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教学计划、课程大纲及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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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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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聘用人员
-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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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备案
- 需向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办学资质、场地证明等,经审核后方可领取许可证。
注 :不同类型培训机构(如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教育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