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āng jí
新疆昌吉的读法及背景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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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与含义
昌吉的普通话拼音为 chāng jí ,其中“昌”表示兴盛、繁荣,“吉”代表吉祥、善意。整体寓意“昌盛吉祥”,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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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由来
昌吉名称存在两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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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语起源说:源自“仰吉”(音近“新疆”),意为“新城”,最早见于《突厥语大词典》和《元史·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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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起源说:部分文献记载为蒙古语“场圃”(意为“场院”)的音译,原指一条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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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演变
昌吉作为地名始于元代,历史上曾被称为“仰吉八里”,后因发音相近逐渐演变为“昌吉”。元代文献中还曾使用过“昌八刺”“昌都刺”等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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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昌吉回族自治州下辖2个县级市(昌吉市、阜康市)和4个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州府为昌吉市。
昌吉的读法及含义体现了其作为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的历史文化底蕴,既承载着民族语言的传承,也蕴含着对繁荣发展的美好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