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现辖9个地级市、3个盟,包含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形成覆盖全境的行政区划网络。呼和浩特市作为首府,与包头市、赤峰市等共同构成区域核心,满洲里、二连浩特为计划单列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等则以独特民族文化和地理风貌著称。
- 地级市分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玉泉区等4区4县1旗)、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等6区1县2旗)、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等3区7旗2县)等9市覆盖中东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旗等2区7旗)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市等2区5县级市4旗3自治旗)分别以能源经济与边境贸易为特色。
- 盟与县级单位: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等2市3旗1县)、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等2市9旗1县)等3盟侧重牧区管理;县级市中霍林郭勒市(通辽)、根河市(呼伦贝尔)等依托资源开发,旗域如科尔沁左翼后旗(通辽)、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体现民族自治特点。
- 地理与文化关联:西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以沙漠景观为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四子王旗等1区1市4旗5县)连接华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后旗等1区2县4旗)则依托河套平原发展农业。
内蒙古的市县体系兼具行政效率与地域多样性,从首府枢纽到边境旗县,均体现资源、生态与民族文化的协同发展。建议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或最新统计年鉴获取细化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