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因年龄临近60岁被降级后,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在63周岁前免试恢复原准驾车型资格。2025年新规明确,曾持有A/B类等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的驾驶人,若因超龄换证或自愿降级,且无吊销、记满12分等不良记录,可直接申请恢复原驾驶权限,无需重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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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条件与年龄限制
新政策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年龄上限延长至63周岁。年满60岁已办理降级(如A1/A2/B1/B2等车型)的驾驶人,只要在63周岁前提出申请,并通过系统审核(无事故逃逸、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即可自动恢复原准驾车型。例如,62岁驾驶人可合并办理延长驾驶资格期限。 -
不可恢复的情形
若存在吊销、注销、撤销驾驶资格,或近三年有吸毒、醉驾、交通事故逃逸等行为,则无法申请恢复。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也不符合条件。 -
办理流程与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白底照片,前往车管所窗口提交申请。系统将自动核查驾驶记录,通过后直接制作新驾驶证,无需体检或考试。恢复后的资格截止日期不超过63周岁上限。
提示:各地车管所已同步落实新规,建议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尽早办理,避免错过年龄窗口。若存在历史违法未处理,需先行结清再申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