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驾驶证降级后,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或延长驾驶资格至63岁,关键条件包括年龄未满63周岁、无吊销/记满12分等不良记录,且需通过系统核准。新政策明确,因年龄原因降级的AB类驾驶证,在过渡期内可免试恢复,部分情况还可合并办理延期手续,最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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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根据2025年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定》,为配合延迟退休政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从60岁延长至63岁。此前因超龄降级的驾驶人,若年龄在60-63岁之间且符合健康要求,可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或延长资格。自愿降级或身体条件不达标者不在此列。 -
恢复与延期的核心条件
需满足三项硬性要求:一是年龄未满63周岁,二是驾驶证无吊销、注销、撤销或记满12分记录,三是通过车管所的系统审核。63岁以上驾驶人若需继续驾驶,需通过记忆力、判断力等专项测试,并提交体检报告。 -
办理流程与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白底证件照,向车管所提交恢复或延期申请。若涉及合并办理(如62岁申请延长资格),需同步提交体检证明。审核通过后,将重新制发驾驶证,有效期以准驾车型年龄上限为准。 -
特殊情形与注意事项
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不得申请。三年内有吸毒史、醉驾记录或交通事故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均不符合恢复条件。建议申请前通过官方渠道核查个人驾驶记录。
及时关注车管所动态,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是高效办理的关键。新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驾驶人提供了延续职业生活的机会,但安全驾驶仍是首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