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主要围绕教学工作、师德表现、工作量及考勤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考核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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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性、公正性 :以事实为依据,量化与定性结合,确保结果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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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导向 :注重实效,向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者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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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劳多得 :体现岗位差异,向一线教师和教学骨干倾斜。
二、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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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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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教学 :教案规范、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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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学生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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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创新 :教学方法改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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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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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家校沟通、学生思想教育(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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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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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与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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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课时量(含代课、辅导)、兴趣小组跟班(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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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迟到、早退、旷工扣分,婚丧假按政策执行(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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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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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 :通过学生成绩、教案数量、考勤记录等数据量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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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考核 :通过课堂观察、学生反馈、家长评价等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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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考核 :学校与教师共同评价,结合自评、互评及部门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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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机制 :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优秀者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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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对表现不佳者进行约谈,制定改进计划并跟踪落实。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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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周期一般为学期末,采用民主公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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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标准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