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规定费率(如1.15%)执行,不可随意调整或直接指定金额。 其作为不可竞争费用,需专款专用于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率由省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企业无权单方面变更。
-
法定性与强制性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范》(GB 50500-2013),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政府规定费率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例如,陕西省明确将费率从3.8%调整为4%,并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成本。直接指定金额(如1万元)违反法规。 -
费用构成与用途
该费用包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临时设施四项,用于改善作业环境、购置防护用具等。例如,需设置围挡、硬地化通道、降尘措施等,且需单独列账,接受监管。 -
违规后果
挪用或未足额支付将面临停工整改、罚款等处罚。发包人逾期支付超7天,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并追责。
提示:企业应严格遵循地方费率标准(如1.15%),确保合规使用资金,同时通过标准化管理提升施工安全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