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是政府为稳定就业岗位而发放的补贴,属于典型的政府补助,具有无偿性和来源于政府经济资源的特征,企业收到后需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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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与政策目的
稳岗返还是政府为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比例返还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属于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财政支持手段。 -
政府补助的认定依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对政府补助的定义:- 来源于失业保险基金或地方财政;
- 无需企业支付对价,具有无偿性;
-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用工成本或稳定未来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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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要点
- 稳岗返还:因补偿已发生费用,通常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 稳岗补贴:若针对未来用工,需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再分期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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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稳岗返还一般免征增值税,但需关注企业所得税是否纳入应税收入,通常符合条件者可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需确保符合裁员率、社保缴纳等政策条件,并规范账务处理以匹配补助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