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教育管理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为核心,实行年度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的强制性学习制度,并建立与职称评审挂钩的激励机制。其突出亮点包括: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员,采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多元投入机制,支持线上线下多形式学习,对少数民族、基层人员及特殊群体实施学时减免政策,违规行为明确追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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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与内容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90学时,公需科目聚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通用知识,专业科目侧重行业新理论、新技术。学习方式灵活,包括培训班、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9类途径,实践类活动可折算学时。 -
组织与保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自治区人社厅统筹规划,盟市、旗县分级落实。经费由财政、单位、个人共担,机关单位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企业需按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继续教育基地需公开课程与收费标准,并接受动态评估。 -
特殊群体支持政策
55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可豁免学时要求;基层一线人员、非公企业人员职称评审时不强制要求学时;“三科”教师、疫情防控医护人员等群体可减免或折算学时。 -
监管与奖惩措施
用人单位未保障学习权益的需赔偿损失;继续教育基地违规将撤销资质;个人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可能影响职称晋升。人社部门定期统计培训数据并开展督查。
提示:2025年继续教育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补学往年课程仍被允许。建议通过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自主选课,或关注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项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