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出生日期认定以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准,坚持公平公正、最先最早、全面取证三大原则,确保认定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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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原则
认定过程严格遵循政策,杜绝造假行为,确保所有干部一视同仁。任何涂改或虚填出生日期的行为均需纠正,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
最先最早原则
出生日期以档案或户籍档案中最早形成的材料记载为准。若两者不一致,优先采用形成时间更早的记录,避免因后期修改导致争议。 -
全面取证与组织认定
对存疑的出生日期,需调阅原始户籍档案、干部早期档案及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核查。最终认定需经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综合研判,确保程序合规。
干部出生日期认定是人事管理的基础工作,需严格遵循规范流程,既保障个人权益,也维护组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