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会计专业标准主要涵盖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技能考核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人才培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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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面向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公民基本素养和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应用型技能人才,主要就业岗位包括出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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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与证书要求
学制为3年或4年,毕业需同时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上海市财政部门颁发)和会计电算化证书(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二、课程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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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程
《会计职业基础》《基础会计》等课程是专业核心,注重会计基础理论、账务处理及职业素养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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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融合
课程设计围绕初级会计岗位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三、技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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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标
通过实操考核检验学生运用会计资料处理、财务软件操作等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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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包含职业基本素养(如严谨性、责任心)和实际操作(如账务处理、税务申报)。
四、师资队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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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经验
要求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职业教育5年以上,具有相关认证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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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
建立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考核机制,鼓励创新教学模式。
五、职业发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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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
将创新创业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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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对接
课程内容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等实际需求紧密对接,注重涉税业务办理等实践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