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
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七言律诗《草》是符合“一首诗的标题”这一描述的作品。该诗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草原的壮阔与生命力,全诗如下: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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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题与内容关系
《草》作为诗题,既概括了诗歌描写的主要对象(草原),又隐含了诗人对生命循环、时光易逝的哲思。这种以景寄情的写法是白居易诗歌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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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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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诗收录于《唐诗三百首》,是唐代诗歌中描写自然景观的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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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进一步了解诗歌背景,可结合白居易的生平及创作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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