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填写本人户籍登记所在的派出所全称,关键点包括:需与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不可简写或错误填写、异地考生需注意户籍迁移情况。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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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户籍材料
以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的派出所信息为准,如“XX市XX区XX派出所”。若户籍近期变更(如升学迁移),需按最新户籍档案填写,避免使用旧地址。 -
避免常见错误
- 不写简称(如“XX派出所”漏掉所属行政区);
- 不混淆“派出所”与“公安局”(如误填“XX公安分局”);
- 集体户口考生需填写托管单位指定的管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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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户籍已迁至学校:填写学校集体户口对应的派出所;
- 户籍待迁移:仍按原籍填写,后续需及时向招考部门报备变更;
- 找不到对应派出所:可通过户籍系统查询或咨询当地政务服务中心。
填写时务必确保与其他户籍信息逻辑一致(如所属市、区),若不确定可提前联系派出所核实。错误填写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建议反复核对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