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籍 不是 户口本上的地址,而是指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籍信息。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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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
常住户籍以户籍登记地为准,而非户口本首页登记的地址。即使户口本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户籍地仍为身份证上的登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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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需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且每个公民仅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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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口本地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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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地址 :出生时父母户籍地或家庭户口簿登记的地址,通常为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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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籍地址 :实际连续居住满1年(或半年以上,具体以申请居住证为准)的地方,用于享受公共服务和办理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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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如人户分离),涉及身份证明或迁移时,仍以户籍地为准。
总结 :常住户籍以户籍登记地为核心,与户口本地址可能不一致,需以实际居住满1年的地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