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主要包括向迁入地申请、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持证明完成落户三大步骤,核心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迁证、迁移证及事由证明(如结婚证、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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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申请人需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明、结婚证等),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迁入地派出所发放《准迁证》。 -
原户籍迁出
持《准迁证》返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注销原户口并获取《迁移证》。此环节需提供准迁证、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
完成落户
携带《迁移证》《准迁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最终落户,户籍民警核对信息后登记入户,签发新户口簿。
提示:不同迁移类型(如购房、夫妻投靠)所需材料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政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