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并非必须持有子公司100%股份,但需通过控股或协议实现实际控制。 关键亮点包括:控股比例可灵活设定(如50%以上)、法律允许非全资子公司存在、控制权可通过协议约定,且子公司仍保持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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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比例灵活性:母公司通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以实现绝对控制,但法律未强制要求100%持股。例如,通过多数股权即可掌控子公司重大决策权,剩余股份可由其他投资者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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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认可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有资产和经营权。母公司仅需通过股权或协议形成控制关系,无需完全占有股份。例如,美的控股小天鹅即通过非全资持股实现母子公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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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控制替代股权:若母公司持股不足50%,可通过签订控制协议(如表决权委托、管理协议)实际支配子公司运营。这种模式常见于多元化股权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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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独立性边界:尽管母公司享有控制权,子公司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涉及核心利益(如战略调整、高管任命)时,母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总结: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可通过股权或协议实现,持股比例并非唯一标准。企业应根据战略需求灵活设计股权结构,同时确保符合《公司法》对独立法人及控制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