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科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一、志愿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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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志愿数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无论分几次填报,每次填报数量均不超过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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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模式 :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每个志愿限填1个院校1个专业。
二、填报次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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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批 :统一安排3次志愿填报,分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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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批 :如校考专业,可能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仅填报1个院校志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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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考试招生(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可兼报,且仅限1所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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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批次有独立规则,需按当年招生要求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历年招生政策文件。